有关VDE认证程序和规则
作者:艾索  日期:2009-08-02  [关闭]

提交CB测试证书的申请者可以是:外国制造商直接或商务代理人
-应提交下列文件:申请表格(函索即寄);给出有名称和地址的申请书;CB测试报告;CB测试证书;
其他文件:—总合同书;—仲裁协议书;—在商会登记注册的副本。
--当提交CB测试证书用于国家认可时,我们总是要求提供产品的样品。
--准备认可CB测试证书的附件及包含我国国家差异的测试报告
--如果需要重试的工作量很少,我们将在试验安排时优先处理新来的CB申请
--收费表索即寄--认可来自非CB体系成员国制造商按程序1获得的CB测试证书

--需要进行发证前的检查。检查要求按照;PM102"认证程序"
--需要进行跟踪工厂检查。检查要求按照:PM102"认证程序"。
--跟踪检查需要取样。这些样品的试验费用不向申请者收取。

--"因不符合要求或应证书持有者的要求而提前取消外,证书一直有效。
--对NCB的书面投诉可直接寄至:DIRECTOR OF THE VDE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INSTITUTE
--除了IEC或CEE安全标准,我们的其它标志还包括:
--无线电干扰
--电缆和软线
--导线管
--电子元器件在德国,VDE—P已经得到下列国家级认可:

德国社会劳工部长批准为设备安全的试验机构;

--德国邮电部长批准为无线电干扰测量的试验机构;

-德国国防部长批准为电子元器件的试验机构。在欧洲和国际上,VDE—P是在以下方面认可的德国试验认证和检查机构。
--电工产品方面的CENELEC欧洲认证体系(欧洲电气标准化委员会—CCA和HAR);—CECC(CENELEC电子元器件委员会)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的欧洲协调体系;

--世界性的IEC电工产品认证体系(国际电工委员会—1ECEE/CCB体系);

--世界性的IEC电子元器件认证体系(国际电工委员会—1ECQ);

--按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ECE规范在机动车辆的无线电干扰抑制方面,对于欧洲共同体(EC)共同市场,德国政府已通知其他成员国和CE>委员会,VDE—P作为检测试验室和认证机构,接受EC的下列指令。
—1973年2月19日公布的EC——低电压指令(73/23/EEC)
—1976年11月4日公布的EC——无线电干扰抑制指令(76/889/EEC和76/890/EEC)

—1984年9月17日公布的EC——焊接和发电机声功率级指令(85/535/EEC和84/536/EEC)—1988年5月3日公布的EC——玩具指令(88/738/EEC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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